部门概况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主管实验室及设备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有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制度。

2. 负责学校教学实验室建制、建设方案制订并组织审批与实施;负责学校教学实验室调配、开放共享及日常运行的监督与管理;指导、监督各二级学院做好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验室管理研究,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3. 根据学校的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规划,制定实验室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全校实验用房的规划、调配和管理,负责实验室常规维修项目的审批及执行情况检查验收。

5. 负责推进实验室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与智慧实验室建设;负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建立与管理,对大型仪器设备实施开放共享和绩效考评管理。

6. 负责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计划、论证、验收和使用管理。

7. 负责实验维持费分配及使用监督;负责管理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

8. 负责全校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基本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做好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9. 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拟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实施安全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建设和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负责学校危废库房的运行与管理;负责实验化学安全、生物安全及辐射安全的监管;负责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实验室安全统计、报表填报及安全检查报告的撰写等。

10. 负责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和建设工作;负责实验教学过程规范性督导。

11. 配合人事处进行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与管理;配合人事处(二级单位)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12. 配合科技处做好各类科研平台规划及其申报建设工作以及建成后的使用效益评估等工作。

13.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